客户分类评价标准
一、为确保销售经营工作的有效性,对客户进行动态分类指导,也便销售经理及时掌握既有客户变化情况,适时对所属区域网点进行必要的调整,以保证顺利完成销售工作计划,特制定本客户分类评价标准
二、客户分类:
以公司统计年为限进行区分:
1、无业务客户,定义:一年内未发生业务往来,且双方无欠款客户。
2、待处理客户,定义:一年内未发生业务往来,但有欠款客户,或一年内发生业务往来,但销售批次量少于2批,且有欠款客户。
3、呆滞客户,定义:无业务往来或一年内,销售金额小于2万元,存在较大数额欠款(一般2万元以上),销售经理催收有一定困难的。
4、新增客户,定义:当年内新发展客户并发生业务往来的。
5、新增有效客户,定义:当年内新发展客户,销售额>10万元。
6、新增无效客户,定义:当年愉新发展客户,销售额<10万元。
7、正常(或成熟)客户,定义:当年销售额>10万元,销售批次>3次,回款率>95%,退货率<5%。
8、非正常(或成熟)客户,定义:当年销售额>10万元,回款率<95%,退货率>5%。
9、劣化客户,定义:与上年销售额相比下降50%或回款率下降10%以上的。
2018年2月2日 1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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